销售合同范文汇总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合同 篇1常使用目的”标准的适用问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 条第2 款a 项指出,“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该标准是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即使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约定,该标准也是约束双方的默示条款。买方订购货物时通常仅提出规格而未标明使用目的,此时卖方提供的货物应该满足通常使用的所有目的要求,而是否满足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题。
一、中等品质标准还是最低品质标准
例1: 一家德国鞋业零售商向一家意大利鞋业制造商进口多种鞋子,合同中并没有对鞋子的品质做出明确约定。买方声称卖方交付的鞋子存在瑕疵并构成根本违约。但鞋子仍可以进行销售。柏林法院认为卖方构成违约,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才算符合“通常使用目的”。
而德国另一个法院认为,满足“通常使用目的”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还是仅仅要求其具有“可销售性”的最低标准仍需要进一步讨论。“通常使用目的”应立足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按理性第三人所能预料与期待的予以解释。
笔者认为,对货物质量的要求可能存在不同等级标准的适用,除非买卖双方明示货物必须满足中等品质标准,否则卖方提交的货物只要符合其通常被使用时的最低标准即可。因为一般情况下,卖方无法详尽了解买方国内的商业习惯及特殊要求,对其提出“中等品质标准”的要求实属过分。通常此种标准的未满足是买方按其国内标准或其特殊目的提出,卖方难以预见,否则就可能会要求修改价格或者甚至拒绝缔约。当然,最低品质标准目前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实践中通常将相关贸易习惯或“可销售性”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最低品质的标准。
二、通用性以卖方所在地还是买方所在地为准
例2: 一家瑞士出口公司向一家德国公司出口新西兰贝类,这类贝类含有一定数量的镉。德国买方声称这些镉成分违反了德国有关法律,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卖方则认为这些镉含量依据瑞士相关法律是完全符合标准的,并没有超出限制值。
德国联邦法院在本案中认为原则上卖方不应当被期待要遵守买方或者货物使用地国的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例3: 营业地位于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的商家从一家意大利公司处购进乳房X 线照相器材。该批器材与美国安全法规不符( 但是符合意大利的相关标准) ,并因此在美国被查封。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美国地区法院在本案中做出了判决,认为该仪器由于没有符合美国的安全标准,所以依据CISG 第35 条可以认定有瑕疵存在。
施莱希特里姆教授认为,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不能简单的优先适用卖方或者买方国家的货物标准。只要当事人没有对质量进行具体的规定,那么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货物的使用目的。
笔者认为,《公约》充分体现和贯彻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通用性也应当充分考量当事人的缔约环境,比如买方对卖方的依赖性。若卖方在此类贸易中经验丰富且买房因此对其产生了依赖,那么卖方要考虑应当适用何地的'“通用性”标准及其他各种因素; 如果卖方不具备此种能力,买方则应尽提示义务,明示买方所在地甚至是货物将要被转售的第三国的“通用性”标准,否则应以卖方所在地为标准,因为通用性标准既然是一种默示条件,就应该以卖方的合理预见为限,只有以卖方所在地为标准,才是卖方凭经验可以合理预见的。
三、是否要满足买方所在地的所有法律规范
例5: 德国一家渔货进口商从瑞士供应商购买了1750公斤贻贝,当地市政局检测认定这批货物某种微量元素超标,不符合德国建议性卫生标准,但是该微量元素没有超出允许的水平,贻贝仍然可以食用。买方拒绝付款,卖方起诉。案件经过初审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决,判令买方支付价款及利息。德国最高法院认为: 公约第35 条第2 款( a) 、( b) 项并没有向卖方施加义务,要求他交付的货物符合进口国现行所以法规和公共卫生条款要求,除非出口国也实行同样的规定,或者依据于卖方的知识,买方已经告知卖方这方面的法律要求,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使卖方已经了解这些规定。
例6: 西班牙卖方与德国买方订立胡椒粉销售合同。卖方在交付第二批货物后被德国政府告知胡椒粉中的“乙撑氧”含量超过德国食品安全法允许范围。法院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的长期业务联系,在以前的交易中卖方同意采用专门流程保证货物符合德国食品安全法,因此,地方法院认为卖方已经默示地同意货物必须遵守德国食品安全法。法院认为“乙撑氧”超标属于货物不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不适用于在德国销售,卖方构成根本违约。
这两个案例情况非常相似,但裁决结果却截然相反。两个案例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例5 中卖方违反的是买方所在地推荐性的标准,而例6 中卖方违反的却是进口国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法。推荐性法律规范通常对产品提出更高的要求,却并不影响产品的正常用途,即使是在一国国内,该规范都不会得到全面的强制使用。由此我们可知,满足通用性标准要求并不意味着应与进口国任何关于产品的法律、规定相符,特别是不要求与非强制性的标准要求相符。“贻贝案”中法院的裁决同时有助于我们总结卖方的交货应符合进口国相关的产品标准要求的情形: ( 1) 进口国的技术标准要求或卫生标准要求与出口国相同。(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进口国效力较高的、强制性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等法律规范。( 3) 当事人双方有长期的同样货物的往来交易或卖方在买方境内有分支机构等情况表明卖方应当知道买方国家关于货物的产品标准要求,并默示地对这种要求表示同意。另外,从“贻贝案”中还能推出另一个。
四、结论
卖方明知货物在进口国销售的事实不足以认定卖方在没有从买方那里获知进口国标准的情况下,默示地同意满足进口国所有法律规范、不确定的标准和管理要求。对外国的卖方,不应要求他知道进口国不确定的公共法律和管理实践,买方不能合理地依赖卖方这方面知识,相反,买方应知道自己国家的这些特殊规定并通知给买方。
销售合同 篇2供方:
购方:
签订地点:
一、合同总价: (元)。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单位:元(人民币)
三、供货时间:
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天内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样品验货,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质保期为贰年;
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美集团厂家生产;
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 ……此处隐藏4023个字……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8甲方:
甲方电话:
乙方:
乙方电话:
为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委托乙方为甲方产品销售商事宜,订立以下条款,具体细则如下:
一、销售区域为:______________。
二、销售类别:________产品。
三、销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四、产品价格及返利条件:
1、如遇原材料上涨或下跌,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调价,产品价格按甲方调整的统一出厂价计算。
2、返利条件:乙方12个月内销售甲方产品达到销售目标吨,可享受每吨_____元返利,另每超过目标量10%增加0.2元返利。
五、权利及义务:
甲方:
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
2、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销售工作并要求乙方不定期汇报其销售进度。
3、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终止乙方销售权。
4、甲方若无故停止供货,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乙方:
1、在协议产品的经营活动中,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冲击销售区域以外的市场,若因发展需要,欲向未开发地区销售,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销售合同。
3、为了更默契地合作,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每月一次)。如发现乙方有违规跨地区销售现象,乙方负责补偿被冲货地区的相应损失。如乙方属故意冲货,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销售权。
4、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底价出售,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乙方销售权。
5、乙方不得有影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需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影响本产品销售的责任负责。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同类或相似的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乙方销售权。
六、货款结算:
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每月_____日为对账日,当月的账需在次月_____日之前全部对清楚,本月的所有货款,乙方必须在次月______日之前,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对账凭据及时间以甲方在货运部发给乙方的发货单为准(未结清的发货单均为乙方欠甲方的货款,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返利金额产生,返利金额可直接从年底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的总货款中扣除。
七、发货及运输:
1、乙方每次订货需提前7天报计划给甲方,在没有现货的情况下,甲方在收到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货源发货(特殊情况除外)。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运输出现索赔情况的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理赔受益归乙方;乙方在收货时应认真检查,如发现破损情况,应要求承运部门出具证明并向运输部门索赔、并把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八、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厂方标准,如有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实行三包(不包括运输过程及人为造成的损坏)。如因质量问题更换产品,需先退后补,保质期限为6个月,所有退货货款按九折进行结算,退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免费提供一般的易损配件,部分配件需要收取相应的成本费;乙方需将不良品退回。
3、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样品验收,整批货物异议期限为20天,需书面提出。
4、如对我公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话,可直接与我司销售部联系,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如有违法经营行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2、双方严格遵守以上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除遇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外,违约方应按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禁运、国家政策及战争等本协议当事人不可预见其发生的结果)。
十、争议及裁决:双方的一切争议与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商议无效,双方均可向_______所在地法院申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每份二页),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地址:
代表人签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9(下称甲方)向 维修代理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销售仪器(见附件二确认函)
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权利及义务
货物售价为:,甲方收到该笔货款后,一周内交货.甲方对所售货物,不承担任何后续的包括但不限于保修在内的各种义务.
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一周内支付货款.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并负责货物的运输及支付运费.乙方付款后享有合同货物的所有权.转让、修改、解除与终止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2.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此合同.签约双方的关系除本合同明确规定外,乙方亦无权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来代表甲方承担或产生任何义务、责任。完整合同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此协议为一次性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六,备注
拍卖物品状况声明:此次拍卖活动中所有仪器不能够保证是外观完好无损的状态,且不排除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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